部分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不符合1935/2004/EC
由于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发了国民对于食品的重视,也牵引到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中国在2017年4月17日也正是实施了GB 4806.1-2016的新国标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的新标准GB 4806.1-2016中,大多是参考发达国家及欧盟国家的标准进行修订,欧盟针对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的标准为1935/2004/EC,这一标准中,对于塑料产品进行了细分,塑料产品属于EU 0/2011的要求,里面还区分了不同的材质,比如PP,PVC,PE,ABS,AS,PET等等,每个材质的通用项目主要是检测全面迁移,初级芳香胺,重金属溶出,还有对于每个材质的特殊迁移部分。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的新标准GB 4806.1-2016也是同样规定了塑料材料的要求,按照GB 4806.7-2016,其中通用项目为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溶出。每种材质也有对应的特殊迁移项目。
在此,我们通过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了解到,近我们出口欧盟的产品中,部分不符合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的标准1935/2004/EC要求。具体如下:
通报时间 |
通报国 |
通报产品 |
编号 |
通报原因 |
销售状态/采取措施 |
通报类型 |
2018-1-31 |
德国 |
密胺碗 |
2018.0263 |
初级芳香胺迁移量超标 |
产品未在市场销售,再次派送 |
拒绝入境通报 |
2018-1-30 |
英国 |
腌姜片(玻璃罐装) |
2018.0244 |
玻璃碎片 |
销至其他成员国,召回 |
预警通报 |
2018-1-29 |
卢森堡 |
长柄勺 |
2018.0242 |
初级芳香胺迁移量超标 |
未分销,召回 |
预警通报 |
从上述文件中,我们看出,此次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产品中有2个批次是不符合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的标准1935/2004/EC,并且都是初级芳香胺迁移量的超标。
按照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的标准1935/2004/EC要求,初级芳香胺迁移量是不允许超过0.1mg/kg。
塑料产品中的初级芳香胺迁移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有2个:
1、塑料原料中添加了某些含有偶氮染料组成的色粉,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各种芳香胺物质。
2、塑胶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含有芳香胺集团的物质或者助剂,在生产过程中,释放出了芳香胺。
以上两种是我们塑料产品比较容易产生初级芳香胺迁移量超标的原因。所以我们再生产过程和添加原料的过程中,必须严格管控,这样才能避免货物或者财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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